第2504章 人生格言,大荒第一美男子
相比于普通人,修行者更惜命。
他们好不容易花了数十数百年修行到如今的境界,一路上各种艰辛,九死一生,不足与外人说。
突破碎虚,踏上仙途,与道相近。
天仙境的修行者,只要不作,可以拥有十万载以上的寿元。
现在,他们才活了个零头都不到,日后还有大把精彩仙生过。
谁愿意就这么死了呢?
可是,给妖族当奴仆,不光是没有尊严,脊梁弯折,还是背弃人族,罪不容恕!
这性质,比狗无良跟九尾天狐合作还要严重。
最起码,两人身份是平等的,互惠互利的。
因此,心理上,不少人很是矛盾,一方面不想死,一方面又不想卑躬屈膝,被人戳着断了的脊梁骂怂包。
一名脾气暴躁出身小宗门的修行者不卑不亢,姿态昂然:“贫道落霞宗罗炜,虽然我们宗门不在四大仙山,名不见经传,但师父总是教我,身为修行者,要有尊严与气节,不畏强权,不惧恶势,我宁愿站着死,也绝不向妖族下跪,委曲求全,苟活一世!”
九尾天狐白捷向罗炜投去一抹赞赏的目光:“有骨气,本座成全你!”
他轻轻打了个响指。
“啪——”
他身后那条黑色的尾巴化作一头黢黑的蛟龙,扑向罗炜,一口咬断了对方的身体,让他只剩下半身。
罗炜半截身子倒地,鲜血狂涌,断裂的内脏流淌出来,极具视觉冲击力。
黑蛟龙凭空消失,重新化作九尾天狐的黑尾。
这一幕,震惊了所有人。
有人惊恐之余,满腹疑问:就算选择站着死,也不能杵着不动让九尾天狐杀吧,好歹闪躲一下,反抗一下啊,好歹也是天仙一品的高手呢。
其实他们不知道,不是罗炜不想动,而是根本动弹不得。
他的心神在瞬间被九尾天狐操控了。
白捷看了一眼倒下的尸体,语带嘲讽:“站着死?这不是倒下了嘛。”
接着,目光扫过众人:“还有谁想要站着死?”
无人应答。
“本尊耐性有限,诸位继续沉默回避的话,我就当你们全都想要站着死,大开杀戒!我再给你们三息时间考虑,一,二,三!”
数十名修行者“噗通”,“噗通”跪了下去:
“我愿意臣服!”
“我也愿意!求天狐大人饶命!”
“贫道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!”
“从今日起,小人就是天狐大人最忠诚的奴仆,您让我往东,我不敢往西,您让我上房,我不敢下地。”
“……”
这些人中,有魔门高手,也有正道天骄,此刻全都抛弃了所谓的尊严和立场,跪得一个比一个快,一个比一个虔诚。
活着,比什么都重要。
但也有人没有跪。
马格西没有跪,吴棉没有跪,孙岚幽没有跪,孟晚没有跪。
还有一百多来自各大势力的天骄,虽然脸色苍白,浑身颤抖,却依然咬牙站着。
至于吴北良——
他正蹲在地上,一块一块地捡那些金球碎裂后凝成的金晶碎片。
是的,碎裂的金球凝成了一块块金晶,散落满地。
这可比遍地黄金还诱人。
放着这么多金晶不捡,纯纯暴殄天物,会遭雷劈的。
反正炎兽都噶了,他可以随便捡,不会遭受攻击。
他捡得可认真了,仿佛完全没注意到有一头主宰级的化形上古妖兽正站在不远处。
九尾天狐的目光,落在了他身上。
对于那些奴颜媚骨的家伙,白捷只觉得恶心和好笑,这些没骨头的人族,哪里配做他九尾天狐的奴仆。
他任由那些人跪在原地,缓步走向吴北良,每一步都仿佛踏在众人心尖上。
“别人要么跪地求饶,要么强撑着站直,唯独你,在捡这些破烂,”他在吴北良面前停下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“你不怕本座?”
吴北良头也不抬,手上动作不停:“首先呢,这些不是破烂儿,而是价值不菲的金晶,我在农村长大,自小穷困潦倒,最看不得铺张浪费。我的人生格言是,每天不捡钱就算丢,眼下这么多金晶,你们都不捡,我捡一捡怎么了?
至于你的问题,我的答案是,我为何要怕自己的朋友呢?”
九尾天狐一怔,才想起自己为了坑地方,顺势而为说了一句‘如你所愿,我的朋友’。
“哈哈哈哈!有意思,你很聪明!”
吴北良飞快捡着金晶碎片,嘴上敷衍道:“捷哥过奖了,其实我最出众的,是颜值,众所周知,我是大荒第一美男子!”
九尾天狐问其它人:“你们都知道他是大荒第一美男子?”
众人纷纷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
“没听说过。”
“没这回事儿。”
“我只知道他是大荒第一奸商。”
“大荒只有大荒留芳谱上记载了各大美女排名,从未有记载男子容貌的权威文献,所以,他这大荒第一美男子之名,就是自吹自擂。”
九尾天狐嘴角噙笑,看向吴北良:“你怎么说?”
吴北良耸耸肩:“你看他们一个个,长得歪瓜裂枣的,当然对英俊不凡、仙姿佚貌的我羡慕嫉妒恨,我就是大荒第一美男子,不接受反驳。”
“是吗,那你觉得,你与我,孰美?”
吴北良毫不犹豫:“当然是捷哥更美!见到捷哥之前,我以为我大荒第一美男子的美名至少一万年无人撼动,见了捷哥才知道,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,你才是大荒第一帅,帅得丧心病狂,帅得披星戴月,帅得天怒人怨!
我想,把你封印在金球中的人,定是嫉妒你的容貌。”
狗无良这马屁拍的,直接把九尾天狐哄成了翘嘴,他不置可否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捷哥,我叫吴北良,魏蜀吴的吴,一路向北的北,神笔马良的良。”
白捷脑门上冒出一个问号:“魏蜀吴是什么?神笔马良又是谁?”
吴北良脸上浮现一抹茫然,他都没想到自己会这么介绍。
他随口瞎掰:“魏蜀吴是魏家屯卖烤薯的小贩,姓吴,烤的红薯特别好吃,人送外号魏薯吴,神笔马良是大荒一名没啥名声的散修,他最著名的法宝是一只笔,他随身携带画卷,都是没有眼睛的妖兽,当他遇到危险,就会用笔给妖兽点睛。
点睛之后,妖兽便活了过来,成为他的战兽,为他作战。”
白捷恍然:“原来如此。朋友你告诉我,这些人想要当我的奴仆,我是收了他们,还是杀了他们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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